信件主题: | 陈先生-下发报废车辆补助款问题 | ||||
来信人: | 陈立四 | 来信日期: | 2019年11月05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1050216 |
信件内容: | 2010年5月20日,陈先生在鑫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报废一辆车牌号为陕g12710的面包车,2010年5月27日,又报废一辆车牌号为陕g12355的面包车,鑫源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诺每辆车报废后会补助5000元,但至今报废补助款并未下发,现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下发此笔补助款。 | ||||
信件回复: | 市商务局:经核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符合补贴标准的条件:一是需经市级环保部门公示的高排放老旧车辆;二是报废年限在2018-2020年。显然,陈先生报废的两辆车未在该政策补贴范围内。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1月14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