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曾女士-核实无法使用支付宝消费券的原因 | ||||
来信人: | 曾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0年07月05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7050402 |
信件内容: | 2020年7月5日,曾女士持支付宝消费券前往欧丰园消费,打开支付宝支付时却无法抵销消费券。2020年6月30日,前往川西豆皮涮牛肚店(安悦街)消费时,也出现无法抵销消费券的情况,但这两家店均在支付宝消费券名单内,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告知无法使用支付宝消费券的原因。 | ||||
信件回复: | 市商务局:已联系曾女士,经核查,欧丰园东堤店(巴山东路30号)和川西豆皮涮牛肚(安悦街)店在活动开始后存在违规行为,被支付宝后台风控,停止了他们的参与资格,感谢曾女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