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王先生-投诉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劵 | ||||
来信人: | 王兴才 | 来信日期: | 2020年10月05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10050106 |
信件内容: | 2020年10月4日21:00,王先生在百家惠大药房巴山中路店购买药品,付款时工作人员告知无法使用电子消费券,但经王先生查看支付宝,该店是在电子消费劵商家白名单内,现王先生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 ||||
信件回复: | 市商务局:已于10月9日致电王先生,向其解释了该商户由于被系统风控无法正常核销,由于商户名单无法实时更新,导致消费者到店消费时无法使用,王先生表示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对答复满意。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商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10月12日 | ||||
评价: |